为做好2026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 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皖教办函〔2026〕57号)和《关于做好合肥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6〕49号)等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加快建设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持续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全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原则
(1)“划片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其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3)严格执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3.公办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且尚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凡符合我区“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在我区报名升学。
(2)7月2日-7月4日公办初中七年级入学网上登记报名。如无法在网上登记报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表(或小学毕业证)等,到学区内初中学校审核登记。补报名时间为7月17日-7月18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公安庐阳分局、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庐阳区2026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区招生办咨询电话:65699982、62115926。各幼儿园、中小学要成立本校(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二)保障入学权利。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心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和转学时,综合考虑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学情况,鼓励提供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规范招生管理。区教体局和各幼儿园、中小学要认真贯彻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入学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十项严禁”等规定。各公办中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私自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全面实施均衡编班,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并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教体局要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招生期间及招生结束后,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考核。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或不予发放当年度有关奖补资金。对存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计入年检等处理。
(六)优化教育服务。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做好网上报名登记工作。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宣传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本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信息。要设立咨询电话,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2 庐阳区2026年各中学学区界定
10.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
(1)北二环路以南,颍上路以西,临泉路以北,桃花店路延至合九铁路以东(含京福米兰苑)。
(2)北一环路以北,界首路以西,肥西路以东,临泉路以南。
备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48号)中规定:配套学校建设与服务范围内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中学学区不包含学区地块内正在开发建设且规划配套建设中学的新建小区。若规划配套学校不能与小区同步交付使用,该小区符合市、区入学政策的适龄业主子女入学由区招办统筹安排。
附件3 庐阳区2026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咨询电话:0551-65797305
区招生咨询电话: 0551-65699982
区招生办公室:0551-62115926
区招生举报电话:0551-65699999